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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市级审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结果的公示

2026/08/28 1.6w 阅读 35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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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市级审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9〕66号)、《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教发厅函〔2021〕40号)及《关于开展市级审批民办学校2025年度办学情况现场检查暨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于2026年6月29日至7月11日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市级审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应参加年检的市级审批民办学校共50所,其中民办普通高中24所、民办中职学校14所、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12所。实际参评43所,未参评7所。

未参评的7所学校中:

1.民办普通高中2所:永州市萍洲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宁远舜德高级中学有限公司。2所学校已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停止招生,拟停止办学,未参加年检,不评定等次。

2.民办中职学校4所:

宁远九嶷理工学校、宁远县启德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2所学校已停止招生、拟终止办学,未参加年检,不评定等次。

永州艺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因合并办学未提交年检资料,未参加年检;鉴于该校2025年度有实际办学行为,结合其后续合并办学实际情况,评定为“基本合格”。

永州市可立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该校于2025年8月新设立,至年检时办学未满一年且2025年度无实际教学活动,经研究同意不参加本次年检,不评定等次。

3.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1所:永州市友通成人教育专修学校。该校年内未招生、未开展实质性办学活动,经学校申请并获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未参加年检,评定为“基本合格”。

二、评定等次

本年度不定“优秀”等次,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定。评定。

各校具体等次见附件。

三、结果运用

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延续、招生计划核定、评优评先及奖补资助的重要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参评及不评定等次的学校,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加强过渡期日常监管,跟踪督促做好学生安置、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学校平稳过渡和校园安全稳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按程序下发检查结果通报,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9月4日,共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情况。

1.业务咨询:0746-8211915(民办教育管理与行政审批科);

2.监督举报:0746-8211001(局机关党委);

3.邮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59号,永州市教育局机关党委(邮政编码:425000)。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严禁诬告造谣;对捏造虚假信息、干扰检查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5年度永州市市级审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结果

永州市教育局     

2026年8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