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和校外教育载体建设,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提质增效、常态化健康发展,根据《永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永教发〔2022〕2号)和《永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全市中小学示范性研学实践基地、第三批市级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申报及已认定的研学实践基地复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自主申报、各县市区(管理区)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小组,对66家申报单位进行评审。
经材料评审、实地踏勘、综合审议等环节,拟认定零陵古城全域研学基地等5家单位为全市中小学示范性研学实践基地(见附件1),拟认定江永勾蓝丹青写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15家单位为全市第三批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见附件2),拟认定永州市博物馆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34家单位复评通过(见附件3),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至7月9日(节假日不受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永州市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746-8212771(机关党委);
0746-8211218(事务中心);
电子邮箱:yzsjyswzx@163.com
通讯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59号(市教育局)。
附件1:拟认定全市中小学示范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附件2:拟认定全市第三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附件3:已认定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复评拟通过名单
永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1
拟认定全市中小学示范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拟认定全市第三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3
全市已认定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复评拟通过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